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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工商职业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情况

发布日期:2020-11-16 作者:程梦鸽 来源: 陕西工商职业学院 点击: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备案表

组织名称:__陕西工商职业学院学生会___R学生会/□研究生会

项目

验收结论

备注

1.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高校行政职能。

R达标

□未达标

2.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R达标

□未达标

3.机构和人员规模

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R达标

□未达标

实有57人

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R达标

□未达标

实有5人

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R达标

□未达标

实有6个

4.除主席、副主席(探索实行轮值制度的高校为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R达标

□未达标

5.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R达标

□未达标

6.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达标

R未达标

7.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R达标

□未达标

8.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R达标

□未达标

9. 2019年10月以来召开了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R达标

□未达标

召开日期为:2020年11月20日

10.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R达标

□未达标

11.学生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有实质性举措,学生会工作人员普遍知晓习近平总书记贺信和党中央致词精神,了解全国学联大会报告和章程修正案基本内容,了解团中央、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

R达标

□未达标

12.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R达标

□未达标

13.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R达标

□未达标

14.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R达标

□未达标

15.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R达标

□未达标

16.学生对学生会组织整体工作的满意度(取样本对满意度调查问卷第7题选项为“满意”和“基本满意”比例之和。60%及以上为达标,以下为不达标)

□达标

□未达标

满意率为 %

17. 学生对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的满意度(取样本对满意度调查问卷第14题选项为“满意”和“基本满意”比例之和。达标标准同16项)

□达标

□未达标

满意率为 %

自评公开链接

典型经验

(选填)

服务同学品牌项目和主要内容(选填)

问题不足

(选填)

改进建议

(选填)

学生会组织意见

对评估意见是否认可:

□ 认可 □不认可 盖章:

年 月 日

高校团委

意见

对评估意见是否认可:

□ 认可 □不认可 盖章:

年 月 日

评估结论

□ 通过 □未通过 工作组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二、《陕西工商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

陕西工商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

(修正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陕西工商职业学院学生会是在校党委和省学联领导、校团委指导下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 陕西工商职业学院学生会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陕西省学生联合会,为团体会员。

第三条 本会的一切权力属于全体会员。会员行使权力的机构是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各二级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及全班学生会议。

第四条本会的基本任务是: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同学开展学习、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创优等多种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二)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三)组织同学开展有益于成长成才的自我服务活动,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四)沟通学校党政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学校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五)引导和支持学生社团健康发展,配合团组织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和服务;

(六)坚持从严治会,规范学生会工作人员的产生和配备,强化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以实际行动做广大同学的表率。

第五条 本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和各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大会对会员负责,受会员监督。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代表选举产生,对学代会负责,报告工作,并受其监督。

第六条 本会聘请校团委干部任学生会秘书长,对学生会的工作进行指导帮助。

第二章会员的权力和义务

第七条凡取得陕西工商职业学院学籍的并承认本章程的在校学生均为本会会员。

第八条会员根据本章程享有下列权利:

(一)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

(二)有权通过各种合理途径和方式对本会各级组织和干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

(三)享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四)会员在本会内受到不公正待遇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和保护;会员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解决;本会各级组织必须认真对待。

第九条 会员在行使本章程赋予的权利时,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和校规,遵守本会章程;

(二)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学校及本会的利益,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权利;

(三)支持本会各级组织的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执行本会的决议,努力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维护本会的荣誉。

第十条 各级学生会干部除履行会员义务外,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热心为同学服务。

第三章 学生代表大会

第十一条 学生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主席团成员及工作部门负责人筹备并主持召开。

第十二条 学生代表大会的召开周期为一年。

如遇特殊情况,经学校党委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

第十三条 学生代表大会应有五分之四以上的当选代表参加方能召开。

学生代表大会通过决议时实行表决制,进行选举时实行无记名投票制。

第十四条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按会员总数的适当比例由各学院按民主程序选举产生,并结合各院学生人数多少,适当增加人数较少的院的学生代表名额。

第十五条 学生代表大会职权:

(一)审议和通过学生会工作报告;

(二)修订学生会章程;

(三)选举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

(四)开展提案工作,对学校及学生会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五)讨论决定学生会工作的重大问题;

(六)行使应由本会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十六条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享有权利及义务:

(一)权利:

1.就学生代表大会职权范围提出提案的权利;

2.对学生会各项工作享有监督、建议、质询的权利;

3.法律、法规及学校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义务:

1.模范履行会员义务;

2.按时出席学生代表大会,认真履行职责,行使权力;

3.倾听会员心声,充分反映会员意见;

4.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 学生会主席团及工作部门

第十七条 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

第十八条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5名,不设主席、副主席,设轮值主席。主席团成员由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年。

第十九条 主席团行使以下职权:

(一)根据本章程制定相应的学生会工作条例;

(二)执行学生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各工作部门的日常工作;

(三)加强与二级学院学生会的沟通联系,指导各二级学院学生会的工作;

(四)组织筹备学生代表大会相关工作,并向学生代表大会作相关报告。

第二十条 学生会工作部门是学生会开展活动的日常工作机构,在学生会主席团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共设6个工作部门,每个部门设负责人2名,工作人员不超过7名。

第二十一条 各工作部门需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明晰工作方向、内部职权、并报主席团审批备案。

第五章学生会干部

第二十二条 本会干部应具备的条件:

(一)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有较强的分析能力、组织能力、执行能力和协调能力;

(三)学习刻苦,成绩优良,能正确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

第二十三条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学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评议会,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评议会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对其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

第六章基层组织

第一节二级学院学生会

第二十四条 二级学院学生会是校学生会的基层组织,在二级学院党总支和校学生会的双重领导及二级学院团总支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十五条 二级学院层面原则上全部实行学生代表大会制度,会议召开周期为一年。二级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六条 二级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和工作人员应当由班级团支部推荐,经二级学院团总支同意,由二级学院党总支确定。

第二十七条 二级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一般为20至30人,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第二十八条 二级学院学生会人事变动应及时向校学生会申报备案。

第二十九条 二级学院学生会的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原则上应与校学生会对应,二级学院学生会应及时向校学生会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第二节 班级委员会

第三十条 班级委员会是本会的最基层组织,由全班学生会议选举产生,对全班同学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所在二级学院党政和学院学生会的双重领导。

第三十一条 每个班级委员会设班长一人,副班长一人,主持班委会日常工作,可设班级委员若干人协助工作。

第三十二条 班级委员会的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由所在二级学院规定。

第三十三条 班级委员会有监督所在二级学院学生会的权利。

第七章 学生权益维护机制

第三十四条 在校团委的指导下,学生会应及时收集、听取涉及广大同学切身利益和普遍诉求的问题。通过“校领导面对面”“职能部门座谈会”等形式,搭建学生与学校党政领导、职能部门面对面沟通的常态化机制。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学生会各部门可根据本章程制定各自的工作条例,但内容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自学生代表大会通过并公布之日起生效。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

主席团成员5名,下设6个工作部门。学习部共8人、组宣部共9人、文艺部共9人、体育部共9人、纪检部9人、生活部共8人。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 号

姓 名

政治面貌

院系

年级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一年级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是否存在课业不及格情况

院系、班级学生工作经历

1

付乐

共青团员

会计金融学院

2019级

31/103

班长

2

王栋

共青团员

信息与智能技术学院

2019级

31/84

青协副会长

3

李佳微

共青团员

学前师范学院

2019级

22/347

团支书

4

赵莉君

共青团员

中瑞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

2019级

6/43

5

陈颖

共青团员

中瑞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

2019级

14/43

6

坚咏歌

共青团员

会计金融学院

2019级

1/155

学生会主席

7

王嘉颖

共青团员

中瑞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

2019级

7/24

8

刘思如

共青团员

物流管理学院

2019级

10/34

团支书

9

孙博文

共青团员

信息与智能技术学院

2019级

29/183

10

罗晴

共青团员

中瑞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

2019级

21/54

11

蒋云云

共青团员

学前师范学院

2019级

57/347

12

宋宇非

共青团员

学前师范学院

2019级

153/347

班长

13

白海洋

共青团员

中瑞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

2019级

8/54

生活委员

14

杜伟

共青团员

信息与智能技术学院

2019级

14/108

15

刘立楠

共青团员

中瑞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

2019级

26/54

组织委员

16

郭甜润

共青团员

学前师范学院

2019级

144/347

17

赵王婷

共青团员

学前师范学院

2019级

114/347

体育委员

18

李雄治

共青团员

信息与智能技术学院

2020级

19

艾红

共青团员

会计金融学院

2020级

20

王晨康

共青团员

会计金融学院

2020级

21

徐博凤

共青团员

会计金融学院

2020级

22

张凯威

共青团员

信息与智能技术学院

2020级

23

宁江盟

共青团员

文化传播与艺术设计学院

2020级

24

孙莹莹

共青团员

会计金融学院

2020级

25

卢楠楠

共青团员

会计金融学院

2020级

26

朱怡凡

共青团员

信息与智能技术学院

2020级

27

刘亚丽

共青团员

会计金融学院

2020级

28

王程

共青团员

信息与智能技术学院

2020级

29

邰心悦

共青团员

建筑工程学院

2020级

30

薛佳

共青团员

学前师范学院

2020级

31

何忠平

共青团员

会计金融学院

2020级

32

张晨玉

共青团员

物流管理学院

2020级

33

丁思成

共青团员

物流管理学院

2020级

34

扎西拥宗

共青团员

学前师范学院

2020级

35

韩雨彤

共青团员

建筑工程学院

2020级

36

郭雅钰

共青团员

会计金融学院

2020级

37

谷旭泽

共青团员

信息与智能技术学院

2020级

38

元敏敏

共青团员

会计金融学院

2020级

39

张梓涵

共青团员

建筑工程学院

2020级

40

张鑫鑫

共青团员

会计金融学院

2020级

41

何心茹

共青团员

学前师范学院

2020级

42

杨亚军

共青团员

公共管理学院

2020级

43

张欣逸

共青团员

护理学院

2020级

44

罗坤

共青团员

信息与智能技术学院

2020级

45

王志飞

共青团员

信息与智能技术学院

2020级

46

王景宏

共青团员

信息与智能技术学院

2020级

47

苏建宇

共青团员

信息与智能技术学院

2020级

48

郭津妤

共青团员

会计金融学院

2020级

49

孟欣怡

共青团员

学前师范学院

2020级

50

祝成

共青团员

信息与智能技术学院

2020级

51

刘家乐

共青团员

会计金融学院

2020级

52

冯磊

共青团员

信息与智能技术学院

2020级

53

毛文鸽

共青团员

会计金融学院

2020级

54

王盈二

共青团员

学前师范学院

2020级

55

徐萌

共青团员

公共管理学院

2020级

56

闫子聪

共青团员

物流管理学院

2020级

57

袁海东

共青团员

物流管理学院

2020级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陕西工商职业学院第十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由5人组成。经本人申请、各学院团总支推荐、党总支同意、党委学生工作部与团委联合审查并组织笔试及答辩,校党委、省学联研究同意后,提出6名主席团成员候选人,提交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差额选举。

六、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拟定于2020年11月20日召开。

七、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根据《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从我校的实际出发,按照有利于组织和召开会议、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经研究,确定本次学代会的正式代表为100人,列席代表若干。

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各选举单位按分配名额自行组织酝酿提名,根据多数人的意见以差额不少于20%的比例确定代表候选人,以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学代会代表。

八、校级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或其他有关制度文件)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九、学校党委指导学生会组织工作情况

2020年11月5日下午,学校党委研究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陕西工商职业学院学生会改革实施方案》;研究讨论了关于召开陕西工商职业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有关事宜,原则通过了《关于召开陕西工商职业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的请示》。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序号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

备注

1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书记

屈炳昱

2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韩磊